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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编办通〔2015〕60号 各镇,各街道,开发区,市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解决行政审批材料多的问题,现决定公布扬中市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清单及行政审批事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保留555项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行政权力事项(按实际审批流程划分事项统计),共计2803项申报材料(其中涉及中介服务的共计121项)。
上述清单公布后,在进行行政审批或行使相关行政权力过程中,各部门不得再要求相对人提供清单外的任何其他申报材料,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市编办(审改办)、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办将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市编办(审改办):88323494,市法制办:88332224,市政务服务办:88365518),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格问责。
各部门根据公布的清单内容,一是要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网站公示;二是要更新调整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行政权力库;三是以实事求是、高效便民为原则,会同市政务服务办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服务指南》;四是要加强对下级业务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行政权力事项申报材料清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各部门要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动态管理制度,适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情况以及国务院、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对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行政权力事项的申报材料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今后凡有变动的,各部门要主动梳理,经市审改办审核同意后集中公布,并按规定录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中运行。
附件1:扬中市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2:扬中市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备注:以上2张清单在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zrs.gov.cn/)、扬中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xzfwzx.yz.gov.cn/yz/)公告栏中下载。
扬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扬中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扬中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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