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6230|回复: 0

扬中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一首要分子获刑10年半

[复制链接]

1381

主题

173

回帖

6385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6385
发表于 2021-11-22 22: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扬中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胡某超等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胡某超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与前罪诈骗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八千元;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被告人胡某超纠集被告人胡某乐等人,通过在扬中市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在当地逞强立威,扩大非法影响,逐渐形成了以胡某超为首,以胡某乐、胡某贤为重要成员,薛某川、张某、姬某、刘某林、刘某、张某昆、何某、魏某、陈某生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超等12人的行为分别构成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12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从判决。(全媒体记者 董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扬中人网 ( 苏ICP备14011106号-5 )

苏公网安备 32118202000131号

GMT+8, 2024-11-22 13:55 , Processed in 0.093554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