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八桥镇第四届青年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文化惠民工作的推进之年,为了切实增强文化的普惠率和影响力,不断丰富我镇群众文化生活,进一步在青年中发现、培养文艺人才,镇团委、镇文体中心决定在全镇举办八桥镇第四届青年歌手大赛,从而激发广大青年建设“最美八桥”的热情。 一、主办单位 八桥镇团委 、八桥镇文体服务中心 二、具体要求 参赛对象 :14-35周岁的八桥籍或在八桥工作、学习的青年音乐爱好者(不接受往届十佳歌手报名此次比赛)。 比赛形式:本届青年歌手大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每名参赛选手准备两首歌曲,自备伴奏带。初赛阶段取所有参赛选手前20名进入复赛,复赛阶段按照成绩取前10名评为十佳歌手。 报名地点:组织推荐选手于4月20日前统一在八桥镇团委办公室报名,填写报名表。个人选手报名方式:八桥镇文体服务中心(八桥中学旁社区教育中心二楼),报名电话:15751270720。 比赛内容及要求:歌唱形式不限,美声、民族、流行、原生态唱法均可。每位歌手准备2首歌曲,曲目长度规定在5分钟以内,所选曲目要求内容健康、风格新颖、时代感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旋律优美、易于传唱。 关于伴奏:歌手在参加初赛时,均采用伴奏带形式进行伴奏,伴奏带由参赛歌手提供。决赛时允许特色乐器现场伴奏,特色乐器演奏员的邀请由参赛歌手自行解决。进入决赛的选手,可更换复赛时的曲目。 评分办法:初赛采用现场打分不亮分形式,比赛完毕再由评委公布进入决赛名单,决赛采用现场打分亮分的形式,现场公布成绩。 评分标准:本次比赛强调选手突出个性,展现独具一格的艺术风格,在此前提下按百分制计分,具体评分标准为音准、节奏、曲目难度、音色及艺术感染力、台风及舞台形象。优秀自创歌曲可适当加分。 三、比赛时间 初赛:四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决赛:五月四日 四、比赛地点 初赛:永胜社区大礼堂内(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决赛:影剧院广场 特此通知。 附:八桥镇第四届青年歌手大赛报名表 共青团扬中市八桥镇委员会 扬中市八桥镇文体服务中心 2017年4月1日
八桥镇第四届青年歌手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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