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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扬中市委党校、扬中市行政学校教师选调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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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2 21: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党校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党校事业科学发展,经组织批准,中共扬中市委党校、扬中市行政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教师2人。
(二)选调范围:面向社会。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2、全日制普通高校中文、文秘类、法律类、社会、政治类、经济类、公共管理类、商务贸易类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5、事业在编在岗人员。
二、公开选调的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试讲、体检——考察、商调——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在扬中党建网、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共扬中市委党校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现场报名者应持下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表(见附件),到中共扬中市委党校办公室报名;网上报名者通过邮箱提交报名表后,应将报名表与下述材料的复印件一起以挂号件形式寄至中共扬中市委党校办公室。
报名时间:截止2015年8月20日(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报名者在本公告后的附件中自行下载填写;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近期正面二寸免冠照三张;
(4)工作简历、获奖证书、已发表理论文章复印件(注明刊物名称)等。
3、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者电话通知本人参加试讲。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试讲、体检
试讲、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
(三)考察、商调
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后,考察对象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考察并选调的证明。考察工作由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中共扬中市委党校联合组织进行,通过调档、向所在单位了解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群众公认度等情况。
(四)公示、录用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中共扬中市委党校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本校校务委员会研究拟调人选,并按规定程序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同时办理相关选调、录用手续。
三、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扬中市中电大道8号
中共扬中市委党校办公室
邮 编: 212200
联系人:钱吕军
电 话:0511—88339221、13952973899
传 真:0511—88322020
邮箱地址:yzdx16@163.com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扬中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扬中市委党校 扬中市行政学校2015年面向社会选调教师公告

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扬中市委党校
扬中市行政学校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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