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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风”的车身、轰鸣的引擎、刺耳的排气声……午夜街头的“炸街车”,看似酷炫,却对群众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近期,扬中市公安局部署开展汽车、摩托车非法改装、“炸街”“飙车”等违法行为集中治理行动。
日前一天晚8时许,扬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扬中市区建设路开展酒驾及夏季飙车炸街违法行为夜间整治,发现驾驶人施某驾驶一辆大功率摩托车,民警随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过仔细检查,民警发现该摩托车号牌系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且该摩托车噪音大,排气管经过改装,属于扰民“炸街车”。执勤民警对驾驶人施某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依法扣留该机动车。目前,车辆已移交辖区交通管理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据悉,扬中市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深挖线索,严厉查处此类非法改装“炸街车”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消除“炸街”及“飙车”等扰民行为和安全隐患。
交警提醒,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彭媛媛 王心怡 张兆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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