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850|回复: 1

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卡口管控工作的通告

[复制链接]

1381

主题

173

回帖

6385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6385
发表于 2022-4-14 20:3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卡口管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进一步落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交通卡口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查验范围
自4月16日0时起,不再查验离扬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扬人员“逢车必查,逢人必验”,重点查验周边有疫情发生城市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来扬车辆及驾乘人员。
二、查验点设置
临时关闭西来幸福大桥和扬高汽渡渡口进扬通道。保留4个查验点,分别是扬中一桥、扬中三桥、S35镇泰高速扬中出口、西来桥幸福二桥(S238扬中常州交界处)。各查验点设置警示牌,告知入扬车辆提前扫“镇江通行码”、准备两码(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
三、查验管理要求
1.人员管理要求:
(1)镇江通行码。所有经过卡口人员均需扫码登记。
(2)测温。体温高于37.3℃的驾乘人员,登记信息后由卫健部门规范处置。
(3)健康码。健康码红、黄码人员,禁止驾乘人员离开车辆。红码人员,登记信息后现场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黄码人员,交查验点属地政府落实闭环管理措施。
(4)行程码。行程码仅显示镇江旅居史、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人员,现场核酸检测后放行。行程码显示镇江市外旅居史,确需入扬且有明确属地的,交由查验点属地窗口进行登记、安排核酸采样、落实闭环管理措施。
(5)核酸检测。实行凡进必检,有疫情发生城市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来扬车辆及驾乘人员,实行核酸检测、抗原检测“双采”,抗原检测结果正常的,登记放行。
2.车辆管理要求:
(1)民生物资、防疫物资、邮政快递、城市运转保障车辆:
①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放通行证件,并同步推送到交通口岸管控专班。
②各查验点现场查验通行证有效期及车辆、人员信息,驾乘人员扫描“镇江通行码”登记上报后放行。
③各部门安排驾乘人员核酸检测,落实后续闭环管理要求。
(2)一般货运物流车辆:
①货主提前填写《扬中市物流车辆入扬申请表》(一式三份),签订《企业承诺书》(以下简称《申请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装卸地属地镇(街、区)审核。属地镇(街、区)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留存承诺书、发还申请表(2份发还企业、1份镇街区留存并发扫描件至市经发局备案)。市经发局备案通过盖章后,方可准备通行。
②货主及时将《申请表》所确定的计划时间和线路告知货车司机,并要求司机按照《申请表》上明确的查验点入扬。
③货主需按照属地要求,安排专人携带《申请表》(2份)到交通查验点现场等待接车(1份交卡口工作人员、1份交属地窗口登记);货车驾乘人员扫描“镇江通行码”,履行规定查验程序后交属地窗口登记信息、查验加盖好公章的《申请表》,安排核酸检测,张贴封条,并由属地村社区和企业现场办理交接手续,负责入扬后司乘人员的闭环管理、车辆消杀等工作,属地负责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做到“双接双监督”。
(2)过境车辆:
由交通查验点现场工作人员查验、确认后,加贴“防疫封条,扬中境内请勿下车”字样的封条,登记放行。对擅自撕毁封条的,社会群众可拨打110、12345等电话举报,由公安部门查处,并对典型事件警示宣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扬中人网 ( 苏ICP备14011106号-5 )

苏公网安备 32118202000131号

GMT+8, 2024-11-22 13:06 , Processed in 0.088868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