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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落实春节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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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9 14:51: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严格落实春节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春节临近,根据中央、省、镇江市加强疫情防控的有关部署要求,为切实保障我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春节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管重点人群

1.对来自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含入境人员)实施“14+14”健康管理措施,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下称集中隔离)14天,期满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继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下称居家隔离)14天。

居家隔离期间,所在村(社区)要严格把关居家隔离条件(有单独房间居住,有独立卫生设施,活动区域和其他家庭成员不重叠,不共用中央空调),落实“四包一”服务管理,第3天、第14天进行核酸检测,两次检测均为阴性的,纳入常规管理。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

2.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来扬人员,应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接受所在村(社区)和单位信息登记管理;如不能提供证明,应主动接受核酸检测,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可有序流动。

3.以上两类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备,并配合管理。

二、严管人员聚集

4.引导市民群众加强自我防护,自觉养成健康生活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就餐时使用公筷公勺,推广分餐制,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5.提倡少摆席、少串门、少聚集,春节期间使用微信、视频、电话等非接触方式拜年。不邀约外地亲友来访,提醒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就医,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家庭聚会尽量控制在10人以下。

6.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控制大规模会议活动,倡导视频会议。确需召开线下会议的,严控会议规模;单场50人以上的,在市卫健委的指导下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备案,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原则上取消企业年会、集体团拜、联欢聚会、宗教活动、室内体育赛事、线下展销促销等,严控各类室外文艺演出等大型聚集性活动。

三、严管人员出行

7.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提倡群众尽量就地过节,原则上非必要不出省;确需出省的,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的设区市,不得赴境外(不含澳门地区)旅游探亲。

8.各单位要加强工作人员出行管理,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要带头就地过节,确需出省的,要提前向单位报告并经同意。

四、严管冷链食品

9.凡进入我市储存、销售、加工和使用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先行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外包装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集中监管仓入库实行网上提前预约,通过“镇江市进口冷链食品申报追溯系统”(可下载安装“智慧镇江”APP,进入“企业服务——进口冷链食品申报”)填写申报。

10.市民群众应前往正规超市或市场采购进口冷链食品,认真查验“出仓证明”。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接触快递包裹、进口冷链食品时,要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打开货物前对其包装用酒精消毒,避免用手触摸口鼻和眼睛。

五、严管校园防控

11.各级各类学校不安排假期返校活动。金山学院、省扬中专要安排师生员工分批次有序错峰离校和返校,确保离校师生员工行程可追踪。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及家长非必要不离开省内;确需出省的,教职工要向单位报告并经同意,学生和家长要向学校报备,并做好旅途中的健康监测。

12.寒假期间各级各类学校原则上不对外开放。返校师生员工在开学前14天做好每天的体温检测和记录,并在返校时提交。

六、严管重点场所

13.采取限流措施,室外公共场所人员不得超过最大流量的75%,室内公共场所人员不得超过最大流量的50%。

14.各级医疗机构、教育机构、酒店旅馆、餐饮商超、宗教场所、KTV、酒吧、网吧、足浴店等公共场所业主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戴口罩、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管理措施。节日期间,养老院、护理院等重点场所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确需进出的,除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外,应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5.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私人诊所一律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如有发热患者就诊,上述医疗机构应第一时间引导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检查治疗,指导患者和陪同人员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乘坐非公共交通工具,同时做好患者信息登记和跟踪管理。

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严肃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

请广大市民群众继续理解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市民如要咨询疫情防控相关管理措施,可联系市卫健委公共卫生科,电话:88325766。

特此通告。

扬中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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