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1ren 发表于 2015-11-5 09:41:19

镇江中山东路诚和大厦“最高违法广告牌”被拆除

不少商家都会选择户外广告来宣传自身形象。但是,户外广告必须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手续,否则就属于违法。昨天上午,记者跟随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对中山东路诚和大厦上一处违法广告牌进行了拆除,这处广告牌是我市至今为止拆除的最高违法广告牌。

昨天上午10点多钟,记者跟随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来到了中山东路旁的诚和大厦,在这座17层大厦的楼顶上设置着一块巨大的广告牌,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块广告牌的面积足有260平方米,是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两年前设置的,但至今,这家公司仍没有在城管、规划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而且除了涉嫌违法外,这块广告牌还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

“如果在台风季节,或者有大风的时候,刮了一块部件下来的话,会对行人造成很大的伤害。”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大队长李志宙告诉记者,这处广告牌是他们至今为止拆除的最高违法广告牌,由于楼层过高,执法人员首先考虑要保证楼下行人或车辆的出行安全,在楼下安装了防护栏。上午11点左右,执法人员开始对这处违法广告牌进行拆除,市城管部门也已经对该处违法广告牌立案调查。据了解,目前我市正在开展户外广告牌的专项整治行动,没有取得户外广告许可证的广告牌都涉嫌违法。

“市行政执法支队下一步将对全市的户外广告牌进行进一步排查,奉劝有相关违法广告的单位,尽早进行处理拆除,逾期不拆除的话,将面临最高5万元的罚款。”市城管部门提醒,市民设立广告牌前,要对广告牌的面积、位置进行规划,并携带相关的书面材料前往城管部门办理手续。 (金山网讯 景泊 通讯员 章啸晨)

456 发表于 2015-11-5 09:41:28

沙发!沙发!

shehongv 发表于 2015-11-5 09:41:54

沙发!沙发!

陈茵茵 发表于 2015-11-5 10:30:45

本人在此留言均为网络上复制,用于检验本人电脑键盘录入、屏幕显示的机械、光电性能。并不代表本人局部或全部同意、支持或者反对楼主观点。

陈茵茵 发表于 2015-11-8 12:47:00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

georgezhang 发表于 2015-11-9 18:58:46

看了楼主的帖子后,我终于忍不住回帖了,在网络上我并不经常回帖,可是楼主在这个帖子里面的表现之优秀,让我觉得不能错过这个机会。

b88954966 发表于 2015-11-12 16:33:47

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

灯笼芯 发表于 2015-11-13 11:39:50

看了楼主的帖子后,我终于忍不住回帖了,在网络上我并不经常回帖,可是楼主在这个帖子里面的表现之优秀,让我觉得不能错过这个机会。

~太傻~ 发表于 2015-11-17 01:21:04

楼主表述之事与本人无关,只是本着“看贴回贴,繁荣网络、利人利己”的原则,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民生”作出贡献,顺便赚3分。

~太傻~ 发表于 2015-11-29 10:20:40

看完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网络bbs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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