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收的是管理费,不是停车费!
我发现我们扬中比较奇怪很多方面都处于无人区状态
比如这电三轮、比如这道路私设路障
这些现象刚出现的时候相关部门都没有及时制止
然后好了,一阵风一哄而上
最后就“法不责众”了,变成社会问题社会现象了,想管就无从下手了
这小区收停车费也一样
有成风的趋势
本来小区道路都是全体业主的公共资源
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同意,连停车线都不能划的,更别说收停车费了
可是你要不想交这费吧
人家有物价局出具的文件
而且人家收的是“管理费”,不是停车费!你有啥胡子翘?(比如长江花城就有物价局的文件)
可是你在想想,所以的管理费用,包括维修公共设施等等,不都应该包含在一年一度的物业费里吗
难道电梯坏了,修一次也要跟业主另外收钱?树死了,换颗新的,也要跟业主另外收钱吗?
所以物价局要么就是故意的,狼狈为奸!
要么就是法盲!
这个好像是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论坛成为热点,刚从别的模块中看到了如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小区公用场所属所有业主的共有财产,并非物业公司所有,未经审批物业公司更无收取停车费的权利,强行收费属于违法行为
从道理上讲,物业不具有收停车费的权利,但是业主们如何来维护呢,也是个问题?
物价局助纣为虐
都枪毙
天朝不讲法的地方太多了
老百姓不能违抗,否则会遭到流氓报复。我发的帖子已经请求关闭。以前不知道三茅镇街道办以外还有更高的政府机构,现在有人说,街道办上面有市委、有省委,有中央,我不信世界上没有真理,我不信哪都有狗咬。但我会以坚定的信心,像上级反映。
扬 中 是 好 的 学 不 来 , 坏 的 学 了 一箩 筐 !
关于这个说几点:
1、这个事物业要是撂挑子,倒霉的是有车的业主,试想社会车辆可以随意进出随意停,每天谁先到谁先停,停的无序造成的矛盾多烦心。
2、既然是业主共同所有,那有车的可以停,那没车业主不是很吃亏?或者业主随便在路上丢个落地衣架晒被子是不是也合情合理?临时堆放个旧家具是不是也合情合理?
3、这事物业确实没有收费依据,不过应该由业主委员会共同协商决定是否收费,收费标准如何,最终这些费用如何使用才是正道。
比如停车费交了专项用于小区道路维护?或者加入物业基金,同时适当降低物业收费标准,这样无车业主享受物业费实惠,有车业主也有指定车位、享受相应管理。
3和最后一段才是关键
1和2,都可以包含在物业费里面吧
1、其实关键还是收多少,这个要业主委员会讨论,而不是物业拿个物价局文件就决定。
2、这费用抵扣物业费最合理,相当于有车业主多出物业费,没车业主少出。
3、这费用如果定得合理,交肯定比不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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