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哥 发表于 2026-3-6 18:19:55

扬中市纪委监委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扬中市纪委监委现面向全市各镇(街、区)、机关部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告原文内容如下扬中市纪委监委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根据工作需要,扬中市纪委监委现面向全市各镇(街、区)、机关部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扬中市已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通过考试录用的参公人员。
(二)选调条件
1. 选调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2.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 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
4. 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5. 严格落实“公务员试用期未满不得选调”、“同一人员不得频繁选调”、“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选调市级机关须满足最低服务年限”等纪律要求;
6.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违反干部任用规定的其他相关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扬中市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审核后退还本人)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2张。报名时间:2026年3月2日至3月6日。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制定选调方案市纪委监委将根据实际需要和报名情况,合理制定具体的选调方案。本次选调将采取“面试+履职评价”的形式进行,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电话通知本人。
(三)提出拟选调人选市纪委监委将依据选调方案,提出拟选调人选,提交市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确定最终拟选调对象。
(四)办理调动手续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联系方式地址:
市行政中心四楼15号办公室,联系方式:0511-88331179。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其他有关事宜,由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来源:镇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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