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235|回复: 12

扬州49岁以上“失独者”达3242人

[复制链接]

1606

主题

140

回帖

5634

积分

版主

积分
5634
发表于 2015-11-6 22:4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失独老人更需关注。我市失独人员状况如何?记者昨从市人大获悉,市卫计部门在答复市人大代表建议时透露,2014年度,全市登记在册的49周岁以上的失独人员达3242人。

  建议

  为失独老人设专项保障基金

  在今年年初的市人代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李贞玲提交了“关于加强失独老人优抚的建议”,呼吁关注失独老人。

  “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特有的一项基本国策,实施至今已经近40年,为减缓中国人口的增长,维护社会稳定发挥很大的作用。失独老人是一个悲情的特殊群体,为国家、社会作出了牺牲,应对他们年老后的生活进行关心、照顾。”李贞玲建议,建立健全失独老人权益保障机制,设立专项保障基金,定期提供经济补助。建议对失独退休人员工资实行按月补助,并建立按年度增长机制;对没有退休工资的老人,在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的同时,按年度进行定期补助,从经济上保障失独老人的生活所需。

  “其次是医保政策应向失独老人倾斜,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服务。”李贞玲认为,还要优先向失独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优先进入养老服务中心,对他们进行精神慰藉,提供生活服务保障。

  现状

  49岁以上失独人员达3242人

  市卫计部门对建议作了答复。答复透露,2014年度,全市登记在册的49周岁以上的失独人员为3242人。

  2007年,扬州已建立和实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殊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实施帮扶,标准是每人每月120元;2013年起标准提高到500元。鼓励和帮助有生育能力的失独家庭夫妇再生育,为失独家庭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适当补助不孕不育诊疗费用,优先办理再生育手续。免费赠送住院护工险,免费赠送失独家庭100—300元的意外和住院护工保险,在失独老人遭遇意外、罹患疾病住院时补贴护工费用,失独老人可以享受到2000—20000元之间不等的保险赔付。

  举措

  探索养老帮扶无偿服务

  市卫计部门在答复中认为,关心帮助失独家庭是一项涉及民政、慈善机构等部门的综合性工作,对这类特殊人群的帮助不仅仅是物质的资助,更需要精神上的慰藉,今后仍将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开展针对失独家庭的服务工作。

  “倡议建立心理咨询工作室”,市卫计部门希冀相关部门以市心理卫生中心为龙头,建立针对失独家庭的心理咨询工作室;招募志愿者、进行跟踪服务、开展专业援助等,帮助失独家庭的成员树立信心、重塑人生。

  “积极探索养老帮扶无偿服务”,市卫计部门将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对失去独生子女家庭的资格认定、人口计生部门失独家庭的信息共享等工作。民政部门以资金购买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对辖区内失独老人提供的无偿服务。优先安排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失独老人进入养老机构,并给予适当减免。

  市卫计部门还透露,争取提供系列特殊医疗服务。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为失独老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预约专家门诊、优先享受医疗检查的服务。建立社区医疗服务巡诊制度,为失独老人提供便利的就医条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对失独老人的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减轻失独老人的经济负担。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失独人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帮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4983

回帖

5052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5052
发表于 2015-11-6 22:4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沙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5

主题

4861

回帖

5055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5055
发表于 2015-11-8 14: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网络bbs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4876

回帖

5680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5680
发表于 2015-11-9 00: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在此留言均为网络上复制,用于检验本人电脑键盘录入、屏幕显示的机械、光电性能。并不代表本人局部或全部同意、支持或者反对楼主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4922

回帖

5707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5707
发表于 2015-11-10 15:4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4826

回帖

5624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5624
发表于 2015-11-13 16:2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4731

回帖

4722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722
发表于 2015-11-14 09:55: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4913

回帖

4973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973
发表于 2015-11-17 22: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表述之事与本人无关,只是本着“看贴回贴,繁荣网络、利人利己”的原则,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民生”作出贡献,顺便赚3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4885

回帖

4939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939
发表于 2015-11-18 22:4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在此留言均为网络上复制,用于检验本人电脑键盘录入、屏幕显示的机械、光电性能。并不代表本人局部或全部同意、支持或者反对楼主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4983

回帖

5052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5052
发表于 2015-12-5 18:52: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扬中人网 ( 苏ICP备14011106号-5 )

苏公网安备 32118202000131号

GMT+8, 2024-11-23 16:56 , Processed in 0.103742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