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495|回复: 15

正确看待和使用医保个人账户

[复制链接]

1606

主题

140

回帖

5634

积分

版主

积分
5634
发表于 2015-10-28 10:0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医保卡上的钱不用过期作废”、“反正不能提现,与其闲着不如早点花掉”、“不用自掏腰包,怎么花都不心疼”,一些参保者对医保个人账户还存有这样的认识。每到年底,也会有不少参保者突击使用医保卡,甚至铤而走险,出现借用医保卡、倒卖药品、套取现金等行为,认为不花掉自己就吃亏了。实际上,这些看法和行为都是错误的,最终不但损害了自己的利益,还侵占了其他参保人的权益。

    ◆积累个人账户好处多多
     我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所以建立个人账户,目的是为参保者积累资金解决其门诊或小额医疗费用,减轻参保者负担。一方面,参保者可以在年轻、身体健康时通过缴费积累个人账户资金,到年老体弱时发生医疗支付时使用,从而达到积少成多,实现个人自我保障。另一方面,当个人账户积累较多时,按照我市政策,就形成二级账户并拥有更多拓展功能,除用于正常就诊购药外,还可用于支付助保、助医、健康维护等项目的医疗费用。此外,如基金充裕、运行良好,医保部门还可以相应提高保障待遇,减轻个人负担。
    ◆个人账户可计息结转继承
     医保卡与那些商业预付卡有着本质区别,个人账户不但不设有效期,而且可结转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属于个人财产,可继承和转移。当医保关系终止时,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还可现金返还。年终医保部门会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对结余资金予以结息并划入账户。因此,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不会白白浪费,也不会出现自己不用就会被他人用掉的现象。
    ◆乱用个人账户最终损害自身利益
     个人账户资金是以备不时之需的“救命钱”,参保者必须管好用好。乱用个人账户,不但侵占他人权益,也损害自己的利益。第一,我市职工医保实行的是“通道式”门诊支付模式,即年度内个人账户用完后,仍可从统筹基金报销60%-65%。如违规用完个人账户,则再发生门诊费用时就会占用社会统筹基金,从而侵占其他参保者的权益。第二,医保基金的运行原则是以收定支,略有结余,如果人人都过度消耗基金,导致基金运行困难,则来年的缴费标准一定会提高,最终受损的还是参保人自己。第三,参保者要按需就诊购药,不要盲目囤药或倒卖牟利。出现以药易药、以药易物和套取现金等违规行为,将被暂停医保待遇享受,涉嫌违法的还要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借卡给他人担责是自己
     近日,参保人黄某被我市医保部门处以追回冒名刷卡费用2657元、暂停医保待遇三个月的处罚。事情起于黄某将医保卡借给亲戚,由其亲戚10天内在4家定点药店刷卡15次,刷卡金额达2657元,所购药品均非给黄某服用。
     根据医保相关规定,该违规冒名刷卡行为给医保基金造成了损失,黄某应承担责任,医保部门遂作出了上述处罚。同时,4家定点药店因未认真核对人、卡,也被处以各自刷卡金额3倍的罚款。
     本案提醒全体参保人,医保卡仅能用于本人相关医疗费用的支出,委托购药须履行代购药手续,还需根据病情购药,不得盲目囤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主题

4747

回帖

5546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5546
发表于 2015-10-28 10:0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沙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6

主题

4869

回帖

4959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959
发表于 2015-10-29 13: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网络bbs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主题

4812

回帖

4815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815
发表于 2015-11-3 09:2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在此留言均为网络上复制,用于检验本人电脑键盘录入、屏幕显示的机械、光电性能。并不代表本人局部或全部同意、支持或者反对楼主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712

回帖

5510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5510
发表于 2015-11-3 23:59:2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网络bbs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主题

4863

回帖

4969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969
发表于 2015-11-4 08:3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在此留言均为网络上复制,用于检验本人电脑键盘录入、屏幕显示的机械、光电性能。并不代表本人局部或全部同意、支持或者反对楼主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4876

回帖

5680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5680
发表于 2015-11-4 17:24:0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网络bbs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8

主题

4734

回帖

5592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5592
发表于 2015-11-5 12: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楼主的帖子后,我终于忍不住回帖了,在网络上我并不经常回帖,可是楼主在这个帖子里面的表现之优秀,让我觉得不能错过这个机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4720

回帖

5646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5646
发表于 2015-11-5 20:2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4827

回帖

4898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898
发表于 2015-11-7 15:34: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扬中人网 ( 苏ICP备14011106号-5 )

苏公网安备 32118202000131号

GMT+8, 2024-9-22 01:49 , Processed in 0.102338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