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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年年要求会计继续教育收费学习,有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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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3 16:2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财政局年年要求会计继续教育收费学习,有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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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3 16: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讨厌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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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3 16:25:52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很讨厌的,所以果断决定放弃,没证就不能做会计?强烈要求取消这个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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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3 16:26:4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会计证也很难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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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3 16:2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恩,学习了。
以前一直以为财政系统只是控制政府部门预算的,
后来查了一下,原来会计准则包括会计行业的管理职责都在财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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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3 16:28: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考之前不都知道吗?那还考的人挺多的,这叫“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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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3 16:2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
    会计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职业,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明确规定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同时也有免试的相关说明,如:取得会计专业学历、获得会计专业职称、参加会计相关培训、在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等,详细内容请阅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关于收费,是经上级财政部门和物价部门核准的,并按上级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的。
    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市财政局会计科,电话:88321574。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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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3 16:3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是的,不过不晓得什么时候补考,到时间人家手机上都能收到信息,可是我没有哦,所以具体时间都不晓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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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3 16:3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你在会计科留的电话号码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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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3 16:32: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下次学习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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