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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开始
2021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作自12月3日正式开始了。
一、明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根据《关于自2021年起执行省统一的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扬人社发【2020】111号)的规定:自2021年起,我市执行全省统一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即上限19335元/月,下限3368元/月。
二、明确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
根据2021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最低缴费基数测算,确定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4637.76元/年人(其中基本医疗保险4445.76元/年,大病保险192元/人)。
三、缴费方式
1、微信缴费:打开微信,在“发现-小程序”中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点击“实名认证”后,可为本人缴费,如为他人缴费,选择“切换缴费人”,添加他人姓名、身份证号,选择缴费年度,点击支付即可。
2、支付宝缴费: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点击进入下一步,选择本人或为他人缴费,如为本人缴费则直接进入缴费页面,如为他人缴费,则添加他人姓名、身份证号,选择缴费年度,点击支付即可。
3、窗口缴费:缴费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自行前往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各网点、市税务社保大厅缴费。
4、手机银行缴费:登录农村商业银行手机银行APP,选择税银缴费,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按步骤缴费。
四、缴费时间
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时间:2020年12月3日--12月24日
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时间:2020年12月3日--12月24日
友情提醒:参保人员需在缴费期内续保,未能及时缴费的,断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补缴费用到帐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为了保障您的医疗待遇不受影响,请您及时续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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