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北来镇人员关爱服务工作的通告(第15号)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积极稳妥推进湖北来镇人员返岗返学、安全有序流动,有效巩固全市疫情防控持续向好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做好湖北来镇人员关爱服务工作通告如下:
一、做好返程关爱服务
1.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湖北来镇人员应由本人、用工单位、业务单位、学校或在镇亲属,提前24小时拨打0511-12345,如实报备来镇时间、交通方式、在镇住址、健康状况以及是否已接受核酸检测等信息,便于安排健康检测等关爱服务。
2. 在镇用工单位、业务单位、学校和所在村(社区)要加强对接服务,提醒湖北来镇人员返程注意事项以及必要防护措施,确保返程安全畅通。
3. 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主动了解摸排湖北来镇人员信息,认真做好政策解答,妥善协调解决返程过程中的合理诉求。
二、做好健康关爱服务
4. 火车站、汽车站等入镇通道,应继续做好查验“健康码”+测温健康关爱服务,对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人员,及时按规定处置。
5. 湖北来镇人员抵镇后,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备,原则上应立即前往采样服务点(名单附后)进行采样检测,全程做好卫生防护。其中,武汉来镇人员和湖北返镇师生须进行核酸和血清学采样,其它人员进行核酸采样(持有近14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核验后可免予检测;对在镇公务或商务活动不超过3天的往来人员,由在镇接洽单位做好点对点对接服务,在做好卫生防护且不进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活动的前提下,可免予检测)。
6. 检测结果出具前,相关人员应在采样服务点或指定场所休息等待结果,由村(社区)、用工单位、业务单位、学校等责任主体提供必要的生活物品代购等服务。
7. 核酸、血清学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相关人员可返回居住地或单位,由疾控部门及时纳入“苏康码”“镇江健康码”绿码管理;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立即按有关规定处置。
三、做好跟踪关爱服务
8. 各村(社区)、用工单位、业务单位、学校等责任主体要主动靠前服务,对核酸和血清学检测正常的人员,持续提供为期14天的跟踪服务,每日了解健康状况、行动轨迹,细致开展心理疏导,积极帮助解决困难。跟踪服务期间,相关人员除上岗外,应以居家为主,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做到“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减少不必要外出。
9. 各村(社区)要持续开展基层网格化滚动排查,发动市民通过12345热线或“镇江健康申报平台”疫情线索上报功能,及时提供线索,发现湖北来镇人员未登记报告、未健康检测的,第一时间督促其自觉接受健康检测,指导其通过“镇江健康申报平台”进行健康申报。认真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及时消除周边居民顾虑,坚决杜绝地域歧视,展现大爱镇江良好形象。
镇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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