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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财政供养临时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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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6 22:0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创卫长效管理要求以及相关会议、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日常工作,切实落实长效管理责任,扬中市城市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供养临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热爱并志愿从事城市管理相关工作,服从组织调配;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交流能力,能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2、具有扬中市本地户籍,或扬中市本地生源的应届毕业生。

3、年龄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至2000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无被判刑或正在服刑记录。

8、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财政供养临时人员岗位表》(附件)。

二、报名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2018年5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30在扬中市人力资源市场(市区港西南路8号)集中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需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名。

审查上述材料原件,收复印件,依次进行资格初审。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审查合格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招聘简章的要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核减或取消岗位:截至报名结束,各类岗位报名人数应达到或超过招录计划数的3倍,报名人数未达到招录计划数3倍的,将在扬中人才网网站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

1、考试方法、成绩计算: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法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所有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按照从高到低选择。

2、考试安排及成绩公布: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8年5月16日工作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到上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者须一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笔试成绩在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扬中人才网(网址:http://www.yzrc.net/)、扬中市城市管理局公告栏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最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扬中人才网(网址:http://www.yzrc.net/)、扬中市城市管理局公告栏公布并公示。

四、体检

按招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复检各一次,体检和复检都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五、政审

体检最终合格者进入政审。政审主要对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以及本人综合表现、亲属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了解。

六、聘用

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扬中人才网(网址:http://www.yzrc.net/)、扬中市城市管理局公告栏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持本人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聘用协议书前来应聘。聘用名单公布十五天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执法辅助人员的,聘用后工资福利参照社会化用工(不办社会化用工手续);报名平台及路面采集人员的,聘用后工资为2550元/月(含保险),福利参照相关规定发放。

七、递补

因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序递补,聘用完成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和社会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1-88329191(扬中市人力资源市场)

0511-88322236(扬中市城市管理局人秘科)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0511-88350500(市纪委派驻第十纪检组)


附:《扬中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财政供养临时人员岗位表》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中市城市管理局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扬中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财政供养临时人员岗位表
序号岗位名称招聘人数
报名资格条件备注
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其他
1执法辅助14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男性从事一线管理和执法辅助,常加班
2平台及路面采集人员6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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