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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安置费该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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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8 09: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一个老兵,回来以后也拿过钱,那时候没有现在多,现在我也每年给钱.没有军人保家卫国,哪里有小康生活,那里有经济发展,军人,无私奉献,回来补点安置金不可以吗?在家享受安乐的人们,出点钱不应该吗?爱国拥军,人人有责!
现在是义务兵制,,除非全部改成职业化军人,或者到非洲去雇佣军人,不过,那还是得花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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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8 09: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退伍没拿过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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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8 09: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金缴费须知

  一、缴费依据
  镇政发[2003]137号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区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缴费范围

  市区(京口区、润州区和新区)范围内所有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含部省属驻镇单位和外地在镇单位)。

  三、缴费标准

  1.国家机关、团体和非纳税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按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总额5%。缴纳安置保障金(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口径,下同),其中缴费超出100元的,按100元缴纳,低于50元的按50元缴纳。

  2.企业、纳税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每个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5%。缴纳安置保障金,其中缴费超出100元的,按100元缴纳。

  3.企业、纳税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承担的安置保障金可在成本中列支,国家机关、团体和非纳税事业单位所缴安置保障金原则上由个人承担,单位代扣代缴。

  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征收市区安置保障金并使用财政统一印刷的专用票据,收取的资金按规定时限统一上缴到市财政专户。

  四、安置金用途

  1.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

  2.ZF计划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费。

  3.城镇退役士兵一次性短期职业技能培训费用。

  4.与安置工作有关的其他支出。

  退役士兵安置保障资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由市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部门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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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8 09: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找个这个文件,看下是否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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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8 09: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找民政局,我当时直接去民政办的,去人武部先咨询下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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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8 09: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唉,我还服役了15年呢,回来后才知道偶原来也是被保护的对象,也被收钱。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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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8 09: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向军人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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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8 09: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怎么没拿到一分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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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8 09: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收到过一分钱 今天第一次知道~~原来一直被蒙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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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8 09: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人民承担,向人民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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