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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恶魔少年

医保中心报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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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4 11: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规矩才能成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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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4 11: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均次费用是参照镇江市二、三级医疗机构门诊均次费用,并结合我市实际医疗消费水平确定的。以我市二等甲级医院为例,门诊次均费用为96元,镇江市三等甲级医院(如江滨、康复医院)门诊次均费用仅为80余元。且这是指一个月的处方平均值,而非每次的处方值。不顾病情需要,将每个参保患者每次就诊都限制在次均费用内,是不正确的做法。”

自己不作为别把责任往医疗机构身上推,明摆着想搞人民内部矛盾,这样的单位还真是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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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4 11: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不作为别把责任往医疗机构身上推,明摆着想搞人民内部矛盾,这样的单位还真是少有。
    不明白保持沉默所说医保中心不作为具体指哪件事,既然不保持沉默,何不说得明明白白。医保中心是竭诚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即将出台的《扬中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就广泛征求了人民群众的意见,对草案作了多处重大修改。正在制定拓展个人账户使用功能的政策也是因为采纳了参保人员的诉求。

    参保人员对门诊次均费用管理产生疑问,医保中心有义务实事求是作出解释。如果认为医保中心这样做是搞人民内部矛盾,那我真的要被雷倒了。

    《百姓民生》也应该与《焦点访谈》一样,“用事实说话”。毕竟,“扣帽子”的时代早已过去。

    以上均属个人观点,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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