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9515|回复: 24

躲开那条疯狗!

[复制链接]

234

主题

261

回帖

1822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1822
发表于 2017-1-7 22:4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虎看见一条疯狗,赶紧躲开了。

小老虎说:"爸爸,你敢和狮子拼斗,与猎豹争雄,却躲避一条疯狗,多丢人啊!”

老虎问:“孩子,打败一条疯狗光荣吗?"小老虎摇摇头。

"让疯狗咬一口倒霉不?"小老虎点点头。”



“既然如此,咱们干吗要去招惹一条疯狗呢?"——不是什么人都配做你的对手,不要与那些没有素质的人争辩,微微一笑远离他,不要让他咬到你。这个必须看明白,因为许多人正在和疯狗斗!

2014的夏天,麦当劳杀人案,那个受害女子一定没有听过“垃圾人定律”,当正常人遇到垃圾人是不可以用正常方式去回击和反应的,希望善良的朋友们谨记!

2015年5月初,成都的一个男司机,因开车变道当街暴打一个女司机的事件,更说明了善良的人们应谨记“垃圾人定律”!事件中的女司机在马路上无视交通法规,随意变道,危及他人行车安全,是一个典型的垃圾女。那个男司机则是一个标准的路怒族,当街暴打女人,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垃圾男。垃圾女付出了被暴打的代价,还会受到违反交通法规的处罚;垃圾男则会因为“寻衅滋事”受到刑责,将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一对情侣晚上在餐馆吃饭,漂亮女友被隔壁桌醉汉吹口哨,男友说反正吃完了咱走吧,女友说你怎么这么孬种啊是不是男人,男友说犯不上跟流氓较劲。

女友急了,骂完男友又过去骂那群醉汉,结果醉汉围上来开打,男友被捅三刀,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了,临死问了女友一句话:我现在算男人了吗?

如果北京那位被摔的孩子妈妈知道这定律或许就可以避免孩子的悲剧!

还有前年年底,一位34岁外企海归精英开大奔在北京大悦城地库跟人为变道起争执,被对方乱刀砍死......

现在的世道,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悲剧往往就是一念之差,退一步海阔天空,得饶人处且饶人,因为神经病太多,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发作了......

一位朋友在正确的车道上行驶,突然间一辆黑色轿车从停车位开出,正好挡在前面。朋友立即踩剎车,车子滑行了一小段路,刚好闪开来车,两车之间的距离就只差个几厘米!这辆车的司机凶狠地甩头、并且朝着我们大喊大叫! 我朋友只是微笑,对那家伙挥挥手。

我的意思是:我朋友表现得很友善。

于是我问他:“你刚才为什么那么做?!那家伙差点毁了你的车,还可能伤害我们!”他解释说:“许多人就像垃圾人”。

他们到处跑来跑去,身上充满了负面垃圾:充满了沮丧、愤怒、忌妒、算计、仇恨,充满了傲慢与偏见、贪心不满足、抱怨、比较,充满了见不得人好、愚昧、无知、烦恼、报复、和充满了失望。

随着心中的垃圾堆积又堆积,他们终需找个地方倾倒。

有时候,我们刚好碰上了,垃圾就往我们身上丢......所以,无须介意!只要微笑、挥挥手、远离他们,然后继续走我们自己的路就行! 千万别将他们的负面垃圾接收再扩散给我们的家人、朋友、同事或其它路人”。

我们的底线是:

不要让“垃圾人”接管自己生活当中的任何一天!人生短暂,绝对不要浪费心思和精力在这些事上!生活中遇到这样的人一笑而过!

生命如此脆弱,来不及计较一些无聊的事和人。听从内心,走自己应该走的路!

最好境界——谁会和垃圾一般见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900

回帖

4963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963
发表于 2017-1-8 07:0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在此留言均为网络上复制,用于检验本人电脑键盘录入、屏幕显示的机械、光电性能。并不代表本人局部或全部同意、支持或者反对楼主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主题

4907

回帖

4895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895
发表于 2017-1-8 20: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网络bbs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4913

回帖

4973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973
发表于 2017-1-8 22:37: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

主题

4791

回帖

4861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861
发表于 2017-1-9 07: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900

回帖

4963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963
发表于 2017-1-9 09:3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在此留言均为网络上复制,用于检验本人电脑键盘录入、屏幕显示的机械、光电性能。并不代表本人局部或全部同意、支持或者反对楼主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7

主题

4752

回帖

4859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859
发表于 2017-1-9 10: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楼主的帖子后,我终于忍不住回帖了,在网络上我并不经常回帖,可是楼主在这个帖子里面的表现之优秀,让我觉得不能错过这个机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4900

回帖

5702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5702
发表于 2017-1-9 14:0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在此留言均为网络上复制,用于检验本人电脑键盘录入、屏幕显示的机械、光电性能。并不代表本人局部或全部同意、支持或者反对楼主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主题

4905

回帖

5022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5022
发表于 2017-1-9 16: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表述之事与本人无关,只是本着“看贴回贴,繁荣网络、利人利己”的原则,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民生”作出贡献,顺便赚3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9 19:3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扬中人网 ( 苏ICP备14011106号-5 )

苏公网安备 32118202000131号

GMT+8, 2024-11-22 18:58 , Processed in 0.090825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