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味道 于 2016-4-12 21:18 编辑
中国警察网江苏镇江4月11日电(赵家新 张杰 朱冠琦 ) 4月10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10名特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当天中午,7号“人物”谭敦辉(男,39岁,湖南省双峰县人),到位于湖南省娄底市的江苏省扬中市公安局办案民警暂住的宾馆房间投案自首。4月11日,谭敦辉被押解回扬中。据了解,谭敦辉是公安部发布这一通缉令后,首名落网的犯罪嫌疑人。 “谭敦辉的自首来之不易,镇江及扬中警方进行了近3年的工作。”4月11日,镇江市公安局副局长顾传先告诉记者。
谭敦辉
案发女会计被骗500万元警方紧急止付挽损450万元
2013年6月17日,扬中市公安局突然接到扬中市某电气有限公司会计何某报案,称其手机收到一条“那钱打到这张工行卡,卡号……”的短信。恰巧,何某原计划向客户汇款500万元,商定打入对方工行账户。于是,没有仔细辨别的何某向这个账户汇入了500万元。 扬中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童国际告诉记者,接报后,他们非常惊讶:“电信诈骗案件高发,但一次被骗500万元实在罕见。”在江苏省公安厅、镇江市公安局的指导下,扬中警方立即调集多警种警力成立专案组。警方通过银行客服和网银,对涉案银行账户实施紧急止付,在接警后不到一小时成功将卡锁定。同时,公安机关派员赶往相关银行及其总部,核查银行卡信息、发现线索。 “止付后,专案组立即安排民警携手续飞往涉案银行卡所在地陕西西安,在当地警方配合下,第一时间冻结资金400万元。”童国际说,在对银行卡进行信息核查和分析后,警方成功发现了位于河南平顶山、江西上饶等地的其他涉案银行卡。民警再次紧急止付,同步派出10支队伍共20余人,赶赴上述地区,成功冻结资金50万元,尽最大努力挽回损失。 调查四男子建诈骗平台一人外逃杳无音信警方调取了相关资料,发现犯罪嫌疑人非常狡猾。“转账都在网吧进行,使用的身份信息都是假的。”童国际说,但民警从网吧录像中发现上网人员与取款人员为同一人,并最终分析出嫌疑人的身份。 与此同时,另一路侦查人员奔赴银行卡使用地调取银行录像,并根据监控图像,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周某。2013年6月29日,专案民警在湖南省公安厅和多地警方的配合下,在湖南省新邵县将周某抓获。 经讯问,周某交代,2013年,自己和谭某、谭敦辉商量通过群发诈骗短信的方式骗取钱财。之后周某在网上结识了苏某,苏某称其能通过非法软件,免费对外发送诈骗信息。 此后,4名犯罪嫌疑人商量共同出资购买相应设备和技术,由苏某提供平台并进行技术维护,周某负责编辑诈骗短信然后输入平台,由平台随机发送,谭某和谭敦辉负责将诈骗所得款项进行转账及提现。 根据周某的交代,专案组又派出3个工作组分赴广东、湖南、浙江等地开展侦查、抓捕。苏某、谭某相继落网,但谭敦辉却如泥牛入海,不见踪迹。 记者了解到,在450万元资金被成功止付并及时破案后,江苏省公安厅指导镇江警方对这一案件牵出来的“灰色”产业链进行深挖打击,经过两三个月的努力,查处相关企业16家,彻底打掉这一“产业链”。这些企业遍布上海、浙江、广东等多个省市,警方抓获涉案人员270名,其中进入刑事处理程序的有73名。 “由于谭敦辉的外逃,使得此案一直留有一个‘尾巴’,不能不说是个遗憾。”童国际说,在4月10日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的10名在逃人员中,谭敦辉位列第七。 追逃组建缉捕团队开展敦促规劝“电信诈骗犯罪直接侵害民众切身利益,一直是扬中警方打击的重点。3年来,从局领导到普通办案民警,对谭敦辉的抓捕,我们一天也没有放松。”扬中市公安局局长吴明成告诉记者。2013年7月4日,扬中警方将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近3年来,他们先后派出10多批警力,赶往谭敦辉的老家双峰县,白天突袭、夜晚突检,但始终不见谭敦辉的踪迹。“3年间,办案民警一直与双峰县公安局保持联系,围绕谭敦辉可能藏匿的地点、关系人等开展全面缉捕,并与其家属沟通联系,规劝其投案自首。”童国际说,特别是省公安厅部署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雷霆行动”以来,镇江市公安局再次明确要求尽快将谭敦辉抓捕归案。扬中市公安局专题商讨缉捕方案,要求多警种组建专门的缉捕侦查团队,开展合成作战,明确由局领导负责,缉捕侦查团队具体负责,进一步加大对谭敦辉的缉捕力度。 经过近3年的坚守,通过数次研判、区域警务协作,在双峰县公安局的配合下,扬中警方打动了相关人员,相关人员同意帮助公安机关开展敦促规劝工作。今年3月底,关系人致电扬中警方,表示谭敦辉家庭困难,并询问如投案自首是否可以宽大处理。据此,扬中警方分析,“压力山大”的谭敦辉已经顶不住了。 4月初,扬中警方再次奔赴娄底。他们多次与谭敦辉的家属接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其规劝谭敦辉投案。经过不懈努力,4月10日中午,谭敦辉投案自首。 回到扬中后,警方立即进行讯问,谭敦辉如实交代了自己出资22.5万元,与周某等人建立电信诈骗平台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