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735|回复: 15

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单位备案登记的公告

[复制链接]

17

主题

2

回帖

99

积分

注册会员

积分
99
发表于 2016-4-9 22: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由文化部颁布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第56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6年3月15日开始实施,具体《办法》请到(http://wgx.zhenjiang.gov.cn/)网站查询。
     根据《办法》第五条要求“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应当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并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请全市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单位,于5月30日前申领工商营业执照,并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逾期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备案登记的,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将按照《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处10000元以下罚款。
    扬中市文化广电体育局2016年3月31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主题

4812

回帖

4815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815
发表于 2016-4-9 22: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沙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4947

回帖

5020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5020
发表于 2016-4-14 11:3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不错,讲的太有道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4819

回帖

5679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5679
发表于 2016-4-18 20: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沙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5

主题

4861

回帖

5055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5055
发表于 2016-4-22 01: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帖回帖是美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主题

4757

回帖

4850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850
发表于 2016-4-24 05: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来看看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4797

回帖

-2574

积分

限制会员

积分
-2574
发表于 2016-4-24 14: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 学习了 确实不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

主题

4868

回帖

4901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901
发表于 2016-5-8 10: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主题

4863

回帖

4859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859
发表于 2016-5-9 18:5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沙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4901

回帖

5744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5744
发表于 2016-5-9 22: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竞争才有进步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扬中人网 ( 苏ICP备14011106号-5 )

苏公网安备 32118202000131号

GMT+8, 2024-11-24 08:55 , Processed in 0.097417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