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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物价局关于完善居民用 管道天然气阶梯气价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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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31 18:2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扬中市物价局关于完善居民用
管道天然气阶梯气价制度的通知

扬中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及《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4]118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完善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气价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方向区分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保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气价格相对稳定。通过建立阶梯价格制度,对超出基本生活需求的部分,实行分档定价,利用价格调节手段引导用户增强节约用气意识。对非基本生活需求,要通过价格政策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实现“多用多负担”的公平目标。
二、实施范围
本市范围内由扬中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气户。以住宅为单位核算居民用户用气量,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准。独立采暖用气统一纳入阶梯价格制度,一户多表的按一个居民户计算。
三、阶梯气量设置
以年度(满12个月)用气量作为核算周期,以家庭人口4人为基础单位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个阶梯:第一阶梯户年用气量300立方米(含)以下;第二阶梯户年用气量在30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含);第三阶梯户年用气量在600立方米以上。
对家庭人口超过4人的居民用户,可提供与该用气地址对应的《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气费缴费卡(或缴费凭证)等,前往扬中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服务网点申请核增气量。每户每增加1人,年度各级阶梯气量基数分别增加75立方米。气量核增有效期为2年,过期后重新申请。
四、阶梯气价和计算方式
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有关要求,根据我市实际,并结合社会征求意见情况,我市三级阶梯气价按1:1.05:1.37比例安排。用气价格分别为:第一阶梯2.8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3.00元/立方米,第三阶梯3.90元/立方米。
阶梯总气费按分级累进方式计算,即:在年度核算周期内,用户的用气量在第一阶梯内的部分,执行第一阶梯气价;达到第二阶梯用气量的部分,执行第二阶梯气价;超过第二阶梯用气量的部分为第三阶梯用气量,执行第三阶梯气价。一个核算周期结束后,气量重新计算。计算公式:居民用气阶梯总气费=第一阶梯用气量×第一阶梯价格+第二阶梯用气量×第二阶梯价格+第三阶梯用气量×第三阶梯价格 。
IC卡表居民用户,按核算周期内购买气量执行阶梯气价,或按核算周期内实际充值金额折算的充值气量执行阶梯气价。
五、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
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气价政策,其用气价格按居民第一、二阶梯气价平均水平执行,气价为2.95元/立方米。
六、低收入家庭保障措施
对经市民政局、市总工会认定的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特困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家庭,每户每月按实际用气量最高减免5立方米气价,价格按2.85元/立方米执行。气价减免采取凭证办理、即征即免的方法。
七、建立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
当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累计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5%时,在阶梯气量、阶梯价差比例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同向调整下游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累计变动幅度未达到5%,或者在同一联动周期内实施联动后,天然气价格又发生变动的,累计到下一联动周期计算。联动周期一般不低于半年。
联动公式为:价格联动调整金额=[调整期居民天然气综合购进价格(含税)-基期居民天然气综合购进价格(含税)]÷(1-管道天然气供销差率)。其中,居民天然气综合购进价格为不同气源加权价格;供销差率原则上按实确定,上限为5%。
当符合联动机制规定的条件后,由扬中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向市价格部门提出申请,经市价格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八、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供气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妥善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为居民的政策咨询和气量核增申请等提供更多便利。
九、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6年4月1日起用气量执行。IC卡表用户,自2016年4月1日后首次充值时间起执行。为确保新阶梯气价制度顺利实施,2016年度的阶梯气量核算周期为4月1日至12月31日,1-3月份用气量不计入2016年度用气总量。原扬中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扬政价[2012]7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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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31 18:2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扬中市完善阶梯气价制度
相关政策问题解答
根据国家和省资源性产品价格政策要求,经公开听证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对我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进行了政策性完善,新的阶梯价格制度将从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一、为什么要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改革?
全面实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改革,是中央推进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有明确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再次强调:“全面实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2014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2014年12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的意见》明确规定:2015年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建立和完善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充分发挥阶梯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
二、修订完善阶梯气价基本原则是什么?
完善阶梯气价制度的基本原则:保障基本需求,兼顾各方利益。区分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保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气价格相对稳定。通过修订完善阶梯价格制度,对超出基本生活需求的部分,实行分档定价,利用价格调节手段引导用户增强节约意识。对非基本生活需求,要通过价格政策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实现“多用多负担”的公平目标。
三、居民阶梯气价制度修订完善经过了哪些重要环节?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是重要的涉及民生的资源产品价格,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修订完善居民阶梯气价制度是国家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要求。为此。市物价局严格按照政府定价的法定程序,先后开展了成本监审、召开了价格听证会、专家论证会、风险评估等,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阶梯价格改革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吸纳合理意见和建议,调整了阶梯用量和价差比例。最终确定的各档用量设置保持与镇江市及周边县市基本一致。
四、阶梯气价具体实施方案是什么?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居民用气第一、第二阶梯覆盖率要达到80%和95%,其中第一阶梯居民用气上限量为300立方米,第一、二、三档气价原则上按1:1.2:1.5左右的比例安排。我们结合听证会参加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企业经营成本和周边地区民用天然气价格水平,适当放宽了第一阶梯用量,第一、二、三阶梯价格比例分别为1:1.05:1.37。通过调查了解,我市平均每户每月用气量不超过20立方米。修订完善的阶梯气价方案实施后绝大多数家庭将不因此次价格改革而增加家庭用气支出。
新的阶梯气价将从2016年4月1日起执行,为确保阶梯气价落实到位,同时也给居民适应过程,经商燃气企业,实施新阶梯制度后,1-3月份用气量不计入年用气量,居民2016年4月至12月的年阶梯气量仍按300立方米、600立方米、600立方米以上计算。
阶 梯
户年用气量
(立方米)
覆盖范围(%)
到户价
备  注
第一阶梯
0-300(含)
90%
2.85元/ 立方米
家庭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各梯次按每人增加年用气量75 立方米依次调整。
第二阶梯
300-600(含)
8%
3.00元/ 立方米
第三阶梯
600以上
%
3.90元/ 立方米








为减少阶梯气价对困难群体生活影响,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特困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家庭每户每月给予5立方米气价减免,价格按2.85元/立方米执行。气价减免采取凭证办理、即征即免的方法。
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气价政策,其用气价格按居民第一、二阶梯气价平均水平执行,气价为2.95元/立方米。
五、为什么要建立民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
为避免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频繁调整,积极化解上游气价变动对用户的影响,及时、准确反映市场供求状况,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建立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将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调整与天然气门站价格变动实行联动,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输配成本、期间费用变动不参与联动。
六、联动机制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当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累计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5%时,在阶梯气量、阶梯价差比例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同向调整下游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累计变动幅度未达到5%,或者在同一联动周期内实施联动后,天然气门站价格又发生变动的,累计到下一联动周期计算。联动周期一般不低于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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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1 09:3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来刷分的,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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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2 22: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抢、我抢、我抢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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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4 22:4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不错,讲的太有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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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7 16:0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到好贴不容易,我顶你了,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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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3 14:38: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该说些什么。。。。。。就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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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7 11: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个凑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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