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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余元包裹丢失,快递公司只肯赔9倍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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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0 21:4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快递公司遗失价值5000余元的包裹,并认可包裹的价值,托运公司要求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未果后向法院起诉。经润州法院调解,快递公司主动赔偿了托运公司全部损失。

镇江一家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下称金刚石公司)通过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积累了一些客户资源。2014年8月16日,金刚石公司联系快递公司上门取件,将价值5000余元的产品委托快递公司寄送到深圳。快递公司员工验货后收取运费50元。可没想到,平时3天就到的快递,一个多星期过去了,客户仍然没有收到货。于是,金刚石公司找到快递公司询问情况,经查询,该包裹寄出3天后不知去向,金刚石公司只得给客户补寄。

补寄后,金刚石公司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全部损失,而快递公司拿出快递单,称上面用加黑字体载明了“因本公司过失造成托寄物毁损、灭失的,公司免除本次运费,同时如未购买保险的,最高按运费的九倍赔偿损失”,金刚石公司在快递单上签字就说明认可了该条款,故只能赔偿金刚石公司450元。双方协商未果后,2015年,金刚石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邮政法》中规定,快递包裹的损失赔偿,应适用有关民事法律。根据《合同法》第311条规定,在货物运输中,承运人应当将货物安全运输到目的地。快递公司为承运人,应当承担货物遗失的赔偿责任。

同时,快递公司依据快递单上的格式条款,主张限额赔偿与法无据。根据《合同法》规定,快递单上的格式条款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规避快递公司的法定赔偿义务,属无效条款。此后,通过将上述法律规定向快递公司释明,快递公司主动向金刚石公司赔偿了全部损失,案件得以快速解决。

法官提醒,不是所有包裹丢失的情形都能得到全额赔偿,作为寄件人还要举证证明寄送货物的事实及货物的实际价值,故寄件人要认真填写快递物品的名称、数量、价格、金额以及寄件时间等,并妥善保管有关单据。在寄送贵重物品或易损坏物品时,应事先声明,并保留书面证据。如不想为了赔偿打官司,快递贵重物品选择保价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润萱 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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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 07:4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表述之事与本人无关,只是本着“看贴回贴,繁荣网络、利人利己”的原则,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民生”作出贡献,顺便赚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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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3 13:57:2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楼主的帖子后,我终于忍不住回帖了,在网络上我并不经常回帖,可是楼主在这个帖子里面的表现之优秀,让我觉得不能错过这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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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7 00: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在此留言均为网络上复制,用于检验本人电脑键盘录入、屏幕显示的机械、光电性能。并不代表本人局部或全部同意、支持或者反对楼主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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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9 23: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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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5 21:55: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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