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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46号通告(赋黄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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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8 09:58: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祥虎 于 2022-9-28 09:59 编辑

镇江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46号通告(赋黄码管理)

9月27日,我市京口区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1例省外返镇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为及时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现将我市“苏康码”赋黄码和转码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赋黄码对象

对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者活动轨迹有时空伴随的人员赋黄码,按照“苏康码”黄码进行管理。

二、黄码转绿码方式

1. 被赋予黄码人员需进行3天健康监测(发生异常及时报告),并到指定的黄码人员核酸检测专用采样点(见附件)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1、3天),如结果均为阴性,可自动转为绿码。符合转码条件未能自动转码的黄码人员,凭相关证明到所在地社区(村)、街道(镇)登记,并申请黄码转绿码事宜。

2. 如市民发现黄码赋码不准确,可及时到所在社区(村)报告、登记,经社区(村)、街道(镇)汇总审核后,由各市、区疾控中心负责转码。

三、其它注意事项

1. 黄码人员请主动到所在社区(村)登记,遵守相关防疫规定,不出入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进行核酸检测,前往时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2. 在此期间(赋黄码)确需就诊的,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就诊时应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不能提供的,由接诊医院负责采样检测。有定期医疗服务需求的人员(如孕产妇、血透、放化疗等患者)请提前与原就诊医院联系,由原就诊医院统筹做好就医安排。

3. 正在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黄码人员,由集中隔离点、人员所在地社区在健康管理期满后按规定转绿码。

4. 凡未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或未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镇江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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