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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不住院可以报销医药费吗?(参保了学生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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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8 21: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孩子暑假得了“手足口”,在人医挂水一个礼拜(不是住院治疗)。请问可以报销医药费吗?(参保了学生保险),还有我也是今天(9.16)在“扬中热线-百姓民生”看学生保险可以报门诊费用(一直以为只有住院才可以报),时间过了一个多月了还可以去报吗?(发票全部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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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8 21:32: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弄错了,这个是医保的,跟劳保没有一点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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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8 21:3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麻烦一下医保的同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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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8 21:34:01 | 显示全部楼层
1.2009年8月31日前,参保学生门诊费用报销范围仅限为“因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的门诊费用”。但考虑到手足口病较为普遍,因手足口病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不间断诊治一周以上的门诊费用可以报销。你孩子的费用符合报销范围,可以报销。
2.自2009年9月1日起,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因疾病而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均纳入报销范围,每学年度最高可结算医疗费用2000元,按50%比例予以报销。
3.如有不详,可致电8833960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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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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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4 17: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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