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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解一下哪些情形可以申请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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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0 21: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在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就是抢救费用超出交强险里医疗费用限额1万元,救助基金垫付1万元以外的抢救费用。事后路救基金小组向保险公司或肇事者追偿垫付款。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就是机动车没有投保交强险,救助基金垫付全部抢救费用。事后路救基金小组向肇事者追偿垫付款。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就是机动车肇事后,肇事司机驾车逃逸的,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的全部抢救费用。等此案破获后,再向肇事者追偿。
更多路救问题可拨打扬中受理点电话:0511-88339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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