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731|回复: 4

酒后撞人逃逸又自首被撞行人不幸身亡

[复制链接]

1606

主题

140

回帖

5634

积分

版主

积分
5634
发表于 2015-12-21 21: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日21时30分左右,238省道福达特种钢厂门前路段发生一起死亡事故,轿车车主因夜间行车疏忽观察路面情况,而径直撞上正在过马路的行人,随后弃车逃逸,事后又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12月2日晚,金某喝了两瓶啤酒后开车前往开发区。当车子在沿238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福达特种钢厂门前路段时,金某因为疏于观察,开着时速70km/h-80km/h的轿车,直接撞上了正由东向西步行横过马路的李某,李某当场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从金某的行车记录仪里可以清晰的看到,在事故发生的一刹,李某被直接撞到轿车前挡风玻璃上,左下方玻璃也随即破裂,事故发生后,金某连说了三声“完了”,知道开车“出了事”,随后把车向前开了200米后,向右靠边停车。因为知晓自己喝了酒,金某当时慌了神,想逃避打击,隧弃车逃逸。逃跑过程中金某又给自己的朋友打了电话,告知其自己开车出了事故,询问该怎么办,他的朋友随即劝说金某投案自首。最后,在朋友的劝说下,金某才来到扬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投案自首。
     后经鉴定,金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6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金某在该起事故中负事故全部责任,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扬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夜间行车时一定要注意观察,如遇视线不清楚的地方一定要减速慢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行车。另外酒后千万不要开车,为自己负责,也为他人负责。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谷昊 卞志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4819

回帖

5629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5629
发表于 2015-12-21 21: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沙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4731

回帖

4722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722
发表于 2015-12-26 21:5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主题

4943

回帖

5017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5017
发表于 2016-1-10 00: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抢、我抢、我抢沙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主题

4812

回帖

4815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815
发表于 2016-1-12 20:4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抢、我抢、我抢沙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扬中人网 ( 苏ICP备14011106号-5 )

苏公网安备 32118202000131号

GMT+8, 2024-11-24 23:55 , Processed in 0.091602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