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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住建局被鼓楼法院罚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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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11: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京鼓楼法院在处理一起债权转让纠纷案件中,须依法查封淮安市恒和置业有限公司的一批房产,履行查封手续须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淮安市住建局)协助,但办案人员在依法执行查封过程中,淮安市住建局却拒绝协助,致法院执法查封受拒。据此,鼓楼法院于11月4日依法向淮安市住建局开出50万元的罚单,并于当天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到淮安市住建局。

    法官依法办案却遭无视

    2015年6月3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原告哈某某诉被告朱某某、淮安市恒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恒和置业)等人及相关第三人债权转让纠纷一案。法院受理案件后,原告哈某某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查封与案件标的额相符的、被告淮安恒和置业开发建设的52套房产。6月16日,法院工作人员备齐合法查封材料,专程前往淮安市住建局请求协助查封事宜。当时淮安恒和置业开发的某小区未出售房源可以满足法院的查封要求。但在接下来的具体查封过程中,接待法官的一名相关负责人就是顶着不办,并出言不逊、刁难承办法官。承办法官向该名负责人释明法律规定,但该负责人却坚持称在淮安要查封开发商的10套以上房产,须经住建局领导审批。

    由于双方僵持不下,该负责人拨打110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带领承办法官去找淮安市住建局领导,但未能找到。之后承办法官又找到该局纪委反映情况,并将一份协助执行法律文书留置纪委,请求他们督促局相关部门依法配合法院查封那52套房产。后为慎重起见,二名承办法官在离开淮安市前,又特地用特快专递向淮安市住建局寄发了一份协助执行法律文书,希望他们尽快按照法律规定协助法院办理查封事宜。但近4个月过去了,淮安市住建局既不给法院回音,亦一直拒不为法院办理52套房产的查封事宜。

    淮安住建局被法院罚款50万

    10月16日,南京鼓楼法院对哈某某诉朱某某、淮安恒和置业等人及相关第三人债权转让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被告朱某某、淮安恒和置业向原告哈某某支付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相应利息,驳回原告哈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但由于淮安市住建局拒不协助且依法应当协助查封淮安恒和置业的52套房产,给原告未来申请执行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

    鉴于淮安市住建局有法不依,拒不协助法院依法执法之藐视法律行为,南京鼓楼法院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平正义的司法准则,经审慎研究评判,于昨天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对淮安市住建局处以罚款50万元的司法处罚决定,并限其在11月9日前向法院交纳该笔罚款。决定作出的当天,法院派专人将处罚决定书送达淮安市住建局。
(扬子晚报 通讯员  李自庆 张伟  记者  罗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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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11:3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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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14:3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表述之事与本人无关,只是本着“看贴回贴,繁荣网络、利人利己”的原则,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民生”作出贡献,顺便赚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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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7 20:57: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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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8 23:35:3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网络bbs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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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2 00: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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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00:26:2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楼主的帖子后,我终于忍不住回帖了,在网络上我并不经常回帖,可是楼主在这个帖子里面的表现之优秀,让我觉得不能错过这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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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9 16:4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表述之事与本人无关,只是本着“看贴回贴,繁荣网络、利人利己”的原则,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民生”作出贡献,顺便赚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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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9 16:4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在此留言均为网络上复制,用于检验本人电脑键盘录入、屏幕显示的机械、光电性能。并不代表本人局部或全部同意、支持或者反对楼主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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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 19:3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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