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5-10-26 14:01:19

第一次创业总是感性的,而散伙的原因多半是股权架构不合理

如果让我再次出发,我不会傻不拉几的再去花一个星期或一个月说服某个合伙人加入。而是先谈股权架构,并以合同方式呈现出来。因为前几次经历,加上我身边耳濡目染的一些合伙人,包括我的亲人,朋友,他们第一次合伙无不毁在股权架构上面。如果说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了代价,而又收获了什么,那就是不再感性和冲动了。

第一次创业总是感性的,天真的认为创业就是赚钱分钱,其实第一次创业的人往往不到赚钱的时候就散伙了。散伙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性格不能互补,能力不能互补……这些都是显性的原因,只要你不差劲的离谱,合伙人不会跟你“分手”的。

导致散伙的最主要原因是隐性的,即股权架构的不合理。

扫盲:股权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一次创业的人因为经验不足,认识不到股权架构不合理的危害性,所以不主动去了解,也不会主动制定。这会导致问题接二连三的出现,让你措手不及,等你意识到了问题的出现,那时你们的团队离解散也就不远了。

首先,股权不仅是分红比例,而且是掌权比例,它涉及到人类最敏感的两个话题:财富与权利。这个权利越大的人就越能控制团队的方向,包括日常生活中一些小事的决策。而财富直接关系到将来你能分多少钱,如果一个团队不把这些事说清,等于埋了一颗定时炸弹,爆炸只是时间问题。

举个笔者亲身经历的例子:我曾经花了半年组建团队,天天翘课放弃文凭东奔西跑拉投资人,因为我没钱给成员发工资所以承诺给他们股权,具体多少也没说,我信誓旦旦的对他们说只要网站上线我就能拉来投资。有一天投资意向终于来了,我接到一个路演机构的电话,说有投资人愿意出三百万美元,团队当时炸开了锅。然而这却是一个死亡电话,没错,我们团队每个成员都开始争夺股权,然后就没然后了。

这次经历给了我一个沉重的教训:合伙人之所以是合伙人,是因为合伙人永远把自身利益放第一位,其次才是你们之间的感情。合伙人之间的感情有多脆弱?它可以让两个亲兄弟拔刀相向,这也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所以合伙时不要把心思放在经营你们之间的情感,你只需让他看到他能获得哪些利益就行了,注意:是让他看到,而不是承诺,用白纸黑字写出来,然后按手印。

制定符合你们团队的协议书

合伙之前必须先小人后君子,约法三章,按契约办事。也就是合伙人制度,但现在有个现状:这是个屌丝创业风起云涌的时代,

比如几个大学生做个网站,他们不可能一下先开个公司出来,往往是先运营,开公司是后来的事了,那就不涉及到正规的流程,比如签合伙人协议书,那就要你们团队自己制作了,谁负责哪块,占股比例,期权池,稀释方法,退出机制等,一定要分条明细,签字画押。不要觉得不好意思,把团队气氛弄得挺严肃,等你们解散那天你就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严肃了。

另外,自己制定的合伙人制度比较灵活,可以最优化的考虑到每个人,比官方可靠。比如阿里巴巴团队的股权架构就是自己设定的,马云通过自己设计的股权架构成功获得了阿里巴巴的控制权,你还在等什么?

同股一定同权?

不一定,要看你怎么设置,只要合伙人同意,投资人同意,只要他们肯在协议书签字,你怎么设置都可以,你甚至可以只有百分一的股权,但掌握公司百分百的控制权。比如马云,刘强东都是玩股权架构的高手,他们虽然占小股,但完全控制着自己的公司,而有些公司创始人被踢出去都不知道怎么回事,这就是不同股权架构设置的后果。

谨慎:不签合同的合伙人不是初级菜鸟就是耍流氓

那些第一次创业的人不会知道股权架构的水有多深,当你跟他谈约法三章时他不仅不对你感恩,反而认为你这个人势利,人品有问题等。这是令人煞费苦心的一件事,他们毕竟是第一次,如果合伙人有吸引你的地方多花些时间解释你这么做的理由也是值得的。但你一定要警戒那种步步心机的合伙人,他们要么就是过河拆桥型,比如等你奉献了自己的技术或创意,他就会把你踢出去,如果你们制定了详细的合同,这样的事就不会发生,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创始人在股权里给你下陷阱,最后把你架空。

最灵活的股权架构

不要一下让团队把股权瓜分完毕,一定要预留绝大部分股权池。比如我是一个特别慷慨的创始人,我会在一开始给我的合伙人百分之五的股权,而我也只要百分之五,加上我,核心合伙人有四个,我们只占了百分之二十,另外那百分之八十怎么分配?百分之四十留给投资人,百分之十留给团队,另外百分之三十还是我们四个人的,怎么分?那就看我们的表现了,能者多得!

@乌鸦@ 发表于 2015-10-26 14:01:19

小手一抖,沙发到手!

zifeibao 发表于 2015-10-27 16:59:05

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

静思夜 发表于 2015-10-28 08:01:06

看了楼主的帖子后,我终于忍不住回帖了,在网络上我并不经常回帖,可是楼主在这个帖子里面的表现之优秀,让我觉得不能错过这个机会。

听听海 发表于 2015-10-28 16: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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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 发表于 2015-10-28 17:06:54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

134625 发表于 2015-10-29 16:09:43

楼主表述之事与本人无关,只是本着“看贴回贴,繁荣网络、利人利己”的原则,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民生”作出贡献,顺便赚3分。

不属于 发表于 2015-10-30 11:37:38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

良思俊旭 发表于 2015-11-2 12:45:52

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

蓝雪 发表于 2015-11-3 09:20:53

看完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网络bbs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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