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T老鼠仔
发表于 2015-10-16 15:09:02
关心一下
花花紫公主
发表于 2015-10-16 15:09:54
要发了
pkbaby
发表于 2015-10-16 15:10:46
老百姓吃亏
一路有你
发表于 2015-10-16 15:11:38
这个应该是按商业建筑标准来拆迁吧。。。很多人拆迁前都会以家庭住址地为注册地注册公司的。。赚啦。
zhujing666
发表于 2015-11-2 22:46:06
不知该说些什么。。。。。。就是谢谢
别生气咯
发表于 2015-11-5 09:41:20
帮你顶下哈!!
出外的囝仔
发表于 2015-11-6 01:01:46
好好 学习了 确实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