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委组织部人才科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扬中市委组织部人才科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在第113个“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
全国妇联发布《关于表彰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和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决定》(妇字〔2023〕9号),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和集体,激励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奋进新征程,豪情满怀、意气奋发投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
其中,镇江
1人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2人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4个集体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1个集体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
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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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三八红旗手
杨 凌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健康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花山湾社区卫生服务站主任
2、全国巾帼建功标兵
戴祥俊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丹徒区税务局四级主办
范亚君江苏伊斯贝拉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3、全国巾帼文明岗
丹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办证大厅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檀山路办税服务厅 (镇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分中心)
扬中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4、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镇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
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做好表率
在新征程上
彰显新担当、再创新辉煌
学习榜样精神激发奋进力量!
小伙伴们让我们向
获奖集体和个人祝贺
向她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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