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酒驾顶风作案通报来了
虽然“酒后禁驾”观念深入人心但总有人“顶风作案”
那就不要怪蜀黍不客气了
曝光!!!
案例警示
2023年2月10日19时15分左右,施某某醉酒后驾驶苏LQ99**小型面包车,沿扬中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开发区中兴变压器公司路段,撞到绿化带,施某某受伤,车辆受损。被执勤民警发现其有酒后驾驶的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79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警示
2023年02月13日21时左右,蔡某某驾驶的苏L598**小型轿车在扬中市油坊镇堤顶公路89.1公里路段,撞到护栏,车辆、护栏受损。被执勤民警发现其有酒后驾驶的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04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警示
2023年2月19日20时20分左右,王某驾驶苏LNL0**小型普通客车沿同心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赛维洗衣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被执勤民警发现其有酒后驾驶的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63mg/100ml。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每位驾驶忍都应牢记于心
蜀黍再次和大家强调一下酒驾的危害
开车喝酒,危险重重(来源:扬中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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