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中小学第二轮三年发展规划阶段性督导评估
7月中旬,我市组织镇江市、扬中市两级责任督学以及教育局相关科室人员对全市中小学2014~2015学年度第二轮三年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阶段性督导评估。督导评估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进行材料预评,专家根据学校上报材料,对学校年度目标达成情况和申报单项特色项目进行认真研究,作出初步判断和评价;二是召开专家组预备会,进一步明确考核办法、梳理考核程序、细化考核标准、统一考核尺度;三是进行现场督导评估,分四个工作组同步进行,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现场、查阅资料、随机访谈等方式专项督查学校年度目标达成和学校特色项目开展情况。督导中,每位督导组成员都根据各自分工认真核实佐证材料,实事求是进行评议打分,客观公正地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为学校的持续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本次督导,加快推进了“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切实强化了学校以规划为引领的目标意识,增强了学校持续发展的执行力度,提升了学校评价的专业性和广泛性,推动了学校评价科学化、系统化、民主化,为学校改进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教育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撑,为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办学绩效、学校领导班子工作状况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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