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一女子诈骗包养男服务员
扬中女子丁丽(化名)通过“附近的人”随机添加好友,塑造自己“美强惨”的人物形象,并以做生意需跑业务、疏通关系为由,短短9个月内骗取对方近49万余元!5月20日,扬中检方告诉记者,网络“谈朋友”,当心“我骗您”!而本案中荒唐的是,因为钱来得太快太多太容易,丁丽竟然在娱乐场所包养年轻男服务员!而直至案发,被害人刘泳(化名)才得知自己掉进了“美人陷阱”。检方介绍,2020年1月,因诈骗罪两度入狱的丁丽刚刚刑满释放,无所事事的她就通过添加微信“附近的人”,与刘泳相识。微信里,她时常与刘泳倾诉自己离婚净身出户、无儿无女、无依无靠的辛酸往事。一来二去,刘泳便心生怜悯。
2020年3月,丁丽与刘泳聊天时再次哭诉自己工资被拖欠许久,朋友生病住院都没钱看望。随即,试探性询问刘泳能不能借500元给她应个急,谁知不知其厉害的刘泳,居然爽快答应!
“首战”告捷后,丁丽发现刘泳出手爽快,便开始谋划,希望刘泳能成为她的“长期饭票”。
不久,丁丽便约刘泳见面了。见面时丁丽把自己塑造成了因疫情耽搁生意的商人,并告知刘泳最近要出差跑业务,希望他不要忘了“知心朋友”。“出差”期间,丁丽便开始编造维护客户关系请客送礼等理由,陆续让刘泳为其“伸出援手”。
承办检察官说,而刘泳对这个“生活坎坷却积极向上”的女人从未产生怀疑,且几乎是有求必应。而丁丽为了巩固刘泳的信任,还用前夫的电话卡重新注册了微信账号,并包装成母线公司老板娘与刘泳聊天,并“承诺”为丁丽的借款进行担保。
2020年3月至12月,9个月间丁丽共骗取刘泳多达49万余元。“这些钱均被刘丽挥霍一空,包括用于在娱乐场所包养年轻男服务员、外出旅游、打赏主播、赌博等”,承办检察官说,直到刘泳发现丁丽和“老板娘”两人也从未同时出现,才惊觉自己被骗,随即报警。
扬中市检察院认为,丁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丁丽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日前,丁丽因犯诈骗罪获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承办检察官提醒:“谈朋友”要慎重,不可轻信对方口中描述的个人情况,一段“靠谱”的感情需要时间的检验,切不可盲目付出所有。来源: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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