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上加罪 任性男子再次醉驾还无证
近日,扬中一男子酒后驾车,交警部门后发现,男子酒后开车已经不是初犯了,五年多前已经因醉酒驾驶被吊销了驾驶证,真是“醉”上加罪。事发当晚,扬中交警部门正在扬中大道园博大道执勤,此时,于某正驾驶一辆面包车,沿扬中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园博大道红绿灯路口处。民警依法对于某驾驶的小型面包车进行例行检查,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当于某放下车窗与民警进行交谈时,民警发现其身上有酒味。随后,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142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当场对其采取拖移机动车的强制措施,并将于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在随后调查中,民警发现,2015年9月26日,于某曾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扬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查处,其驾驶证已被吊销。也就是说,于某还是无证驾驶机动车,属于“醉上加罪”。
2021年3月15日,经鉴定机关鉴定,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7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卞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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