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来扬返扬人员的健康管理
关于来扬返扬人员的健康管理根据上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本市进一步加强对入境人员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扬返扬人员健康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一)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扬返扬人员,应在抵扬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听从村(社区)安排,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接受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观察后,再次居家医学观察至其抵扬满28天(居家医学观察的第3天、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入境人员异地解除隔离观察回扬后再次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医学观察的第3天、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的其他非中高风险地区的来扬返扬人员,一律在抵扬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听从社区和单位安排,前往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信息核查登记,如实提供行动轨迹,接受核酸检测,并居家隔离等待,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后,可有序流动。
(四)来自国内低风险地区来扬返扬人员,持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可有序流动。如有政策变动,卫健委将及时更新最新健康管理要求。广大群众如有需要可联系市卫健委公共卫生科咨询(联系电话:88325766、88323702)。
扬中市卫健委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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