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公司做法太霸道
事情缘由:我爱人使用的移动手机号当时是以我的身份证办的,因需要需变更登记为爱人的姓名。
办理经过:
去移动公司办理时公司答复:公司规定因原号码尾数是8,需要再预交100元话费,并且每月最低消费30元方可变更。我拒绝了。
个人理解:
不管原号码尾数是什么,当初选号时相关费用已付,并一直付费,在保留原先全部套餐的前提下,移动公司应直接可以办理过户。退一步讲,我是家人间过户,更应该可以直接办理。
个人感慨:
移动公司,你太霸道了吧!
移动公司,你是不是想钱想疯了?!
移动公司:你以上做法是不是“一号两卖”甚至是“一号多卖”,你的“龟腚”是不是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移动一直都这样霸道 投诉的有很多 到最后都没什么用 。。。
霸王条款
移动公司骗你没商量,我就被骗了150块,先是免费让你试用三个月,到三个月后需要自己关闭,不关闭自动收费,50月一个月,到三个月后谁还记得呀。
我已经过了三个多月了才发现。每个月月底30号就不能关,20号关掉还是要收你1个月的钱。
确实有这规定,他们管这叫吉祥号过户,不叫变更。一过户他们就视为新用户了,就要开高套餐,他们恨不得把原来的低套餐都灭了才好。
不过户就是了 帮帮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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