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可以各报各的药费吗?
扬中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了,可最近听说原来有住院医疗保险的再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后报销时只可以报一种药费,不知是不是真的?这个问题很重要不能叫老百姓交冤枉钱!!!!
村干部来收钱时说可以都报的!不知现在的情况!有知道的进来讲一下。谢谢了
我们期待医保的人来回答
他们休息,等等吧
不晓得这事,是得问问清楚!
政策他们定,医保单位每年是不会亏的,余的太多对老百姓不利,谁来监督???
楼上注意我发帖只是想向医保咨询
网友所提的问题医保中心解答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合并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参加合作医疗保险的保龄一并计算。既然又同时参加了住院医疗保险,当然不会只按一种报销。《扬中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详见扬中医疗保险网www.yzyb.gov.cn)第六条“已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人员可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补偿分别计算,但补偿率总计不超过可结算医疗费用的100%。”
另外,请7楼的网民感叹号研读一下近几年我市出台的医疗保险政策,相信你不会再有如此的想法。
还要告知你我市医保政策制定的程序:
1、医保中心提出政策草案,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2、市ZF法制办初审,并征求意见;
3、市医疗保险管委会全体成员讨论修改;
4、市长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5、市ZF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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