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能收回来吗?
96年二轮土地承包时,某些村民小组因为人少田多,加上农业税、水利配套费等等费用就不太愿意种太多的田,甚至出现了“抛荒”现象,村委会根据ZF的指示精神,把这些多余的田或者集中承包或者调出给田少的村民小组种植,调进田的农户也领取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直在耕种。现今,东也征地西也拆迁,村民得到了补偿。在利益面前,当初调出田的部分村民小组就想到将以前调出去的田收回。那么,能收吗?怎么样处理类似的问题?
理树都长在你门口。你想要就要可能吗??要知道调进田的农户也领取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他们也是合法的。
恩,谢谢!可他们就不让有证的人种田.又怎么办呢 ?
这种现象在扬中太多了,处理不好,是要出大事情的!!!!!!!!
这是96年两田分离时留下的后遗症,以前是农工部负责的工作,现在应该属于农林局管吧
历史遗留问题是相当的麻烦。
网友望敏所提的问题正在调研中,下周将给予正式答复!
注意:一、当年调整田有没有经过村民会议通过,如果没有通过就是不合法,可以诉讼
二,如果是当年村民会议通过的,那就只有动员1/5的村民再提议召开村民会议调整了。
村民会议是指村里有选举权的村民1/2以上参加的会议,通过决议需要1/2参加会议人员同意才生效;或者1/3以上户代表参加才可以。
如果不是话,可以诉讼,因为牵涉到村民自治,除此之外没有办法伸冤的
谢谢各位网友的关心,更感谢农林局的重视!希望尽早解决,否则真的会出大问题的。这种现象已经快要蔓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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