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X-7 发表于 2015-6-13 13:44:59

扬中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意见出台

五一在家听说扬中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意见,很高兴就是不知具体内容,
一个好的文件出台为何不见报道,不见宣传?

海马车神 发表于 2015-6-13 13:45:27

是啊,建议有关部门把文件精神向大家宣传……

粤L49914 发表于 2015-6-13 13:45:49

扬中市人民ZF文件
               扬政发【2009】23号
         关于印发《扬中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ZF,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广大网民:
    《扬中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意见》已经市ZF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经镇江市ZF审核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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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ssat 发表于 2015-6-13 13:46:12

能否公布具体内容,让全市市民都了解

海马车神 发表于 2015-6-13 13:46:34

据说,政策制定的比较超现实,在扬中来讲,基本执行不下去的

懒Q懒 发表于 2015-6-13 13:46:56

我市于2009年3月11日正式出台《扬中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意见》(扬政发23号)。主要内容是对失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根据不同年龄段分别给予数额不等的生活补助费和养老金,并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及物价指数的变动适时调整;对失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分别由社会统筹账户每人每月补贴60元和30元,最长期限不超过15年。
《实施意见》出台后,我们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和扎实细致的作风,根据文件规定,紧密联系实际,在内部广泛讨论、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精心设计了《扬中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据库个人基本情况表》等一系列表格,并对有关表格附《填表说明》,基本完成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基础资料。拟写了详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知识问答》,近期我们将通过各种新闻媒介进行广泛深入宣传,通过举办各种形式培训班、讲座和文艺小分队演出等形式,引导广大被征地农民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算好长远帐,克服看重眼前利益的不良心态,营造征地有保、保障有益、支持参保的良好氛围。

飚移 发表于 2015-6-13 13:47:18

为什么最长期限不超过15年?15年以后怎么办呢?

小凯仔 发表于 2015-6-13 13:47:40

等待更详细的报道

anan 发表于 2015-6-13 13:48:03

请答复再具体点

没有天窗的花冠 发表于 2015-6-13 13:48:25

对失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分别由社会统筹账户每人每月补贴60元和30元,最长期限不超过15年。????????????????????

呵呵,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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