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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拖欠员工工资是违法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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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2 09: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反应:有钱的喊没钱,那没钱的呢。工作不就是盼着从月头到月尾那么一点辛苦钱吗!黑心的商贩老板却不这么认为!我们这些员工还有盼头吗?工资拖欠几个月了,都不发,也不通知作任何说明!某某企业单位希望引起注意!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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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2 09:04: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要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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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2 09:04:5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而且,如果有拖欠工资的现象,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赔偿。

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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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2 09: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顶的越多人关注越好。看这样的黑心老板看见了之后,对他的德行是否有所改善,还是变本加厉。看他曝光率高了之后,是否还有脸面在扬中这个地盘做生意立足!总之拖人的工资就是不道德,没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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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2 09:0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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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2 09: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下,希望某人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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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2 09: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在扬中这种情况很普遍,但要真有人管,问题早解决了。不多说,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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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2 09: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有句老话,叫法不治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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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2 09: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年发四次 说必定是三次  爱要不要 反正年底给你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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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2 09: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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