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1ren 发表于 2016-1-22 21:21:12

扬中审理首例强制医疗案件

近日,扬中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扬中首例强制医疗案件,决定对被申请人龚某进行强制医疗。

2015年9月21日12时50分,精神病人龚某来到扬中市扬子商业广场肯德基店内,使用随身携带的菜刀将季某的左手臂、左胸部砍伤,并将店内的门和餐桌砍坏。此后,龚某又来到华润苏果店入口电梯处,持刀将王某的右手臂砍伤。

记者昨天从扬中法院了解到,作案的龚某出生于1986年,有家族精神病遗传史,目前与父亲在扬中打工,家庭条件较差。事发后,经扬中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检验鉴定,季某的损伤为轻微伤,王某的损伤目前属轻伤二级。经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检验鉴定,龚某作案时罹患分裂样精神病,作案无明显动机和目的,其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丧失,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扬中法院经审理查明,龚某实施暴力行为,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危害公共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龚某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有必要对其予以强制医疗。

根据本案的案情以及结合被申请人龚某的实际病情、家庭经济情况,法院决定按照刑诉法修正后的特别程序,对龚某强制医疗。(邵倩雯 陈路)

绿豆宝贝 发表于 2016-1-22 2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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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思俊旭 发表于 2016-1-22 21: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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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佳方也 发表于 2016-2-2 20:51:45

小手一抖,钱钱到手!

焊线 发表于 2016-2-5 10:48:07

路过,支持一下啦

灯笼芯 发表于 2016-2-5 10: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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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 发表于 2016-2-19 00:57:10

路过,学习下

梦的忧伤 发表于 2016-2-24 09:07:39

找到好贴不容易,我顶你了,谢了

shehongv 发表于 2016-2-25 10:37:00

路过,学习下

黑咖啡 发表于 2016-2-25 12:19:31

看帖回帖是美德!: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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