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1ren 发表于 2015-12-18 22:16:54

九种情形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9种情形,以及企业将受到的信用惩戒措施。昨天,记者从市工商局信用信息处获悉,我市有望从明年开始对失信情节严重的企业实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这9种情形绝大部分是从工商系统内各业务条线梳理出来的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经济社会秩序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涉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因组织、策划传销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利用合同欺诈、发布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等严重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行为。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将被列入重点检查对象,限制相关变更登记,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不予认定著名商标,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以及与其他政府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施静静)

焊线 发表于 2015-12-18 22:16:54

小手一抖,沙发到手!

灯笼芯 发表于 2015-12-27 21:14:02

楼主表述之事与本人无关,只是本着“看贴回贴,繁荣网络、利人利己”的原则,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民生”作出贡献,顺便赚3分。

神仙姐姐 发表于 2015-12-30 13:13:11

本人在此留言均为网络上复制,用于检验本人电脑键盘录入、屏幕显示的机械、光电性能。并不代表本人局部或全部同意、支持或者反对楼主观点。

沉醉夕阳下 发表于 2016-1-5 16:35:51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

听听海 发表于 2016-1-8 17: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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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幻时空 发表于 2016-1-11 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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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ii0 发表于 2016-1-20 08: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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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带水果刀 发表于 2016-1-27 15:16:27

楼主表述之事与本人无关,只是本着“看贴回贴,繁荣网络、利人利己”的原则,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民生”作出贡献,顺便赚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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