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袋鼠 发表于 2015-11-29 12:03:03

我已找到市区取缔电三轮的依据!

期待没有电动三轮的日子

陈茵茵 发表于 2015-11-29 12:03:19

小手一抖,沙发到手!

聆子 发表于 2015-11-29 12:03:59

支持!

caat 发表于 2015-11-29 12:04:51

楼主应该去政府法制办工作,跟这些职能部门讲讲法律

lhming520 发表于 2015-11-29 12:05:43

昨天路电三轮闯红灯差点撞上去

想买威乐 发表于 2015-11-29 12:06:35

这个必须支持   一直反对三轮    太影响交通了 而且基本都不守交规

虎门michael 发表于 2015-11-29 12:07:27

那些冷嘲热讽的什么心态?
难道你全家都是开电动三轮车的?

yetengfeifei 发表于 2015-11-29 12:07:29

我是个凑数的。。。

7-ELEVEN 发表于 2015-11-29 12:08:19

我发现就楼主闹得特欢,先是一通法规指正,后是愤恨透顶,好似正义在身,众望所归。
我要说的是你远未成熟,激情有余,思想欠缺。当然,你可以反驳我,但要倾听三轮业主们的心声!
快递三轮业主也好,老年人接送小孩也罢,或个体业主用三轮载货图个方便,应该客观地说,由于电三轮满足了绝大多数弱势群体的廉价,自便的市场需求而产生小城特色。也许楼主又说是严重违法,这个问题的存在及“存在就是合理”的黑格尔的唯心利己哲学思辩,我早有不同意见,楼主想辩论,有空可一起去茶馆再高谈阔论。

远离暴力执法,尊重民生诉求,这是民主法制社会的方向,楼主关心国事家事,理应褒奖,但认识远未成熟。
理由有三:
1。存在就是合理的。在小城市,事实是一农村,富裕贫穷相杂,世界观,方法论各异同,法的存在是该有民主便民的土壤,如为统治者的脸面而剥夺劳动者的便捷,则是另一种残忍!
即便事实违法或少许安全隐患,但政府的职责是发展并尊重民生诉求,那些风里去的快递大哥辛劳地送件,不就是家穷为了养活一家老小,难道你希望他们一定买得起面包或学得上驾驶?那不是对增加出行成本添堵吗?不是每一个家都有钱买宝马送快递?再说送快递速度是不能太快的,街坊小道是要经常走的,楼是要经常爬的,面包车就一定适用安全速度及方便出入吗?再看个体业主装载货物,无非是自己少量的货出行方便,不求人但省钱,如卖服装的大姐,从常熟车上下货回来,不用自用电三轮难道你要人家家家买面包现实吗?那些农贸市场的大妈大爷,起早贪黑贩运菜鱼去乡镇集贸市场来回换取微薄之利,你也苛求他们人人换面包送货?再说接送小孩上学的老大爷老妈妈,离学校很近,风里来雨里去,难道家门口附近也再打出租?或家家有钱买车吗?毕竟穷人占大多数,奉劝楼主,不要拿法规套在弱势群体身上,那是为执政利益者的脸面而伤害很多人的心灵的事情,从执政价值观的角度来看,不要为虎作胀!
2。政府在这方面适量作为,我们是支持的。但应止于一刀切的暴力或处罚执法。
可以对送货送客的三轮给予严格的城管驾驶发证(而非机动车驾驶证,而该证是城管局经简单安全教育后免费发放给有限制年龄段的身体健康人群,可指定人性化的地方法规,可统一新的经营商家资格审查,统一车辆样式及报废维修年代淘汰机制,统一出行必须的非机动路线及严格整齐的停放场所上客场所,这样做到有序人性化管理,或可减少安全隐患。同时控制扬中私家车牌照发放数量,既减少污染物排放,又因三轮的美丽方便廉价无污染从而带来江城扬中不同一般的新的风景线。正如扬中特色的河豚,扬中特色的农家别墅,扬中特色的供销员经济,。。。。。,尊重其自身发展,有待政府人性化法制管理,当时吃河豚违法吧?农家小院的阳光房彩刚瓦房违法吧?供销员的分成机制违法吧?事在人为,在法制的大框架里允许政府有人性化的自由行政裁量权,这是符合法制发展史观的。堵不如引导的道理不要多谈,苍南城管暴力执法的阴影还未散去,难道你希望扬中的交警效仿?
3,作为三轮车业主,希望在充分遵守交通出行法规的前提下,也不要以为安全与自己无关。一家老小盼望着你安全回家,货要少装些,接人要多看看马路红灯,为家庭负责,为他人负责,不喝酒,不抢道,不作不文明装卸之事,不要因为地方政府有人性化的自由行政裁量权就可将交通法规抛之云外而置生命于不顾,那是害人害自己!

HSL 发表于 2015-11-29 12:09:11

不知道其他城市是怎么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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