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法官赴江宁监狱开庭审理离婚案
丈夫因罪获刑,妻子诉请离婚。近日,记者从市法院了解到,开发区法庭法官前往南京市江宁监狱,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原告邵某(女)与被告顾某(男)于2008年年底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于2009年5月领取结婚证,2009年8月生有一子,婚后两人感情尚好。但是后来由于被告顾某一直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曾经在家多次与原告邵某发生冲突。2013年被告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缓刑,缓刑考验期内,又因吸毒问题,被收监执行,现羁押于江宁监狱。
被告被判刑入狱后,原告一直独自一人抚养着儿子,双方的感情也随之越来越淡薄。原告在探监时曾与被告协议离婚,被告不同意。万般无奈之下,原告选择向开发区法庭诉请离婚,法院受理后,决定赴被告服刑的江宁监狱开庭。
由于路途的遥远和案件的特殊性,为确保庭审正常有序进行,法官在开庭前做了充足准备,除了给被告邮寄送达了诉讼文书和传票,还事先与江宁监狱的狱政科取得联系,并提前勘察了地形。
当天上午,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均提前半个小时来到法庭,准备好开庭材料,并在法庭门前集合前往江宁监狱。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顾某对于过去自己的罪行真诚忏悔,对原告邵某及儿子都表达了深深的歉意,几个月的铁窗生活改变了他很多,让他知道了珍惜自由、珍惜家人。法官当庭对原被告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目前,此案正等待判决。
(薛志祥 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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