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区货车禁行区域调整
为进一步控制市区货运车辆通行流量,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局部拥堵,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在经过广泛调查走访、实地论证、社会听证的基础上,镇江交警支队于昨日发布通告,对市区原有的货运车辆禁行区域作出较大幅度调整。同时,交警部门已经制作5000份提示单,内含示意图和详细文字说明,在各交警队、车管所和办证点发放,驾驶人可直接领取查看。调整后禁货范围是哪些?
调整后货车禁区范围主要有两块:
一是以润州路(镇扬汽渡—朱方路口)、朱方路(润州路口—南徐大道路口)、南徐大道(朱方路口—天桥路口)、官塘桥路(天桥路口—谷阳路口)、谷阳路(官塘桥路—禹山路口)以及江岸线围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上述闭合路段中,除润州路(镇扬汽渡—长江路口)、谷阳路(官塘桥路—禹山路口)允许货运车辆通行外,其余本路段禁止货运车辆驶入。
二是以朱方路(南徐大道路口—团山路口)、团山路(朱方路口—润兴路口)、润兴路(团山路口—金润大道路口)、金润大道(润兴路口至九华山路口)、九华山路(金润大道路口—南徐大道路口)以及南徐大道围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上述闭合路段中,除南徐大道、九华山路禁止货运车辆驶入外,其余本路段允许货运车辆通行。
便民服务措施有哪些?
货车驶入禁区需持有临时通行证,为方便货车通行,交警部门设立了10个货车临时通行证办理点。分别是:九华山路19号的秩序大队,长江路33号的行政服务中心,朱方路润州交警大队的朱方路办证点,官塘桥路高速公路交警一大队的官塘桥办证点,经七路路口的丁卯办证点,润州路上的渡口办证点,南徐大道西延戴家门附近的朱方卡口,檀山路312国道路口的檀山卡口,左湖路海事局附近非机动车道上的长岗卡口,长江路上的金桥卡口。驾驶人如有疑问,可直接向交警部门电话咨询和了解,服务热线是:88958576。
需要进出禁区提(送)货物的货车驾驶人,可在上述10个办证点,提供车辆行驶证、提(送)货单,免费、即时办理,即办即拿。
此外,未办理临时通告证的货车,可选择绕行路线:从镇扬汽渡来镇,可选择上润州路,然后从京江路或者长江路绕行。金润大道、润兴路、南徐大道(朱方路口西侧路段)货车均可行驶。谷阳路及谷阳路官塘桥路口以南,谷阳路禹山路以东,均可供货车行驶和绕行。
禁货方式有哪些调整?
此次,交警部门对市区货车禁行,采取了两个统一:
一是不再对本地货车与外地货车、总质量10吨以上及以下货车采取不同的禁行政策。也就是说,本次禁货措施实行后,所有货车采取同一管理措施,不分本地、外地,也不分10吨以下或者10吨以上。
二是统一设置禁货标志。此前由于禁货标志设置时间有先后,一些标志在细节上并不完全一致。这一次,交警部门也制作了新的禁货标志在市区范围内予以统一。
此外,近年来我市新修了不少道路,这些道路中很多都连接着禁货道路,却并没有设置禁货标志。此次,交警部门也在这些道路上增设了相关标志牌——沿禁区外围,在每个路口均设置货车禁行标志。同时,为避免驾驶员因不熟悉路线而误闯禁区的情况出现,还在禁行标志设置方面进行了改进,除在禁止进入的方向设置禁行标志外,在路口的其他方向均提前设置提醒标志,用于提醒驾驶员前方路口禁止货车左转、右转或直行。据了解,根据本次调整范围和现场查勘情况,交警部门已经在20个路口新增了禁货标志。
为进一步减少管理漏洞,完善货运车辆禁行区域管理制度,交警部门还在禁货标志下方表明“含专项作业车辆”字样,为专项作业车辆制发专门通行证,进一步规范相关单位和人员规范文明作业,优化市民出行空间。(扬中日报 何志斌 张兆勇) 小手一抖,沙发到手!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 看完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网络bbs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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